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区)科协,高校科协: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推进铜陵市科普教育基地发展,增强我市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市科协将开展第二批铜陵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科普教育基地主要是指由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安全、自然资源、旅游等领域机构兴办,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科普和教育功能的示范性场所。包括以下六类:
(一)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专门建设用于面向社会和公众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科技文化教育与传播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科技馆、自然博物馆、专业领域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场馆。
(二)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依托科技资源、科技成果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教育、科研机构、大科学装置、重大工程以及医疗机构的场所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科研机构等内设的科普场馆、实验室、工程中心、科学观测台(站)等。
(三)“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依托先进农业技术和成果、农业教育科研设施、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等服务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科普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农业种养殖繁育基地、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农业创业创新基地、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农技培训基地、农业观光体验园等。
(四)企业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企业依托科技成果、研发资源、生产设施、产品等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具有科普功能的企业展厅、研发设施、生产制造设施等。
(五)自然资源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利用动植物、生态、地质地貌等自然资源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园区和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动物园(海洋公园)、植物园、主题公园、森林、湿地、地质公园、自然遗产等。
(六)其他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利用人文、历史、艺术等资源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博展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文化馆、书院、历史文化遗产等。
二、申报条件
1.提供公共科普服务的法人单位,或以法人单位为依托的内设(下属)机构。
2.具有明确的科普服务宗旨、开放服务和安全管理等制度。
3.具备开展科普公共服务的室内外场所条件,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培育公众创新思维和能力,积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4.每年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期间举办主题科普活动。
5.通过网络媒体平台向公众公布开放信息、科普教育活动信息、展教资源更新情况等公共科普服务信息。
6.有稳定的科普经费投入或专项科普经费,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教育工作成效纳入本单位个人绩效考评或表彰奖励范围。
7.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8.原则上已持续提供科普公共服务满三年。
三、申报及命名办法
1.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铜陵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他相关材料。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科普工作情况、科普发展规划等。
2.推荐。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高校科协可推荐1家,各县区科协可推荐2-3家本辖区或本系统的申报单位,并提交推荐报告。
3.审核与命名。市科协将组织对申报单位材料评审择优认定,颁发“铜陵市科普教育基地”铜牌,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此次认定的铜陵市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23-2027年。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主动按照《安徽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改进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获国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且在示范期单位不在申报范围。已超出示范期的铜陵市科普教育基地可重新申报。
(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沟通协作,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指导本地区和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推动科普社会化。同时,要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提升铜陵市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提高品牌的影响力。
(三)请各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于2022年12月16日前报送市科协科普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李春燕 徐寒玥
联系电话:0562-2832730
邮 箱:tlkxkpb@126.com
联系地址:铜陵市石城路92号科技大楼五楼
附件:铜陵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