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协、铜陵经开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落实国家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战略,助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我市“科创中国”试点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集中展示铜陵科技工作者崭新面貌,在全市范围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建功立业新时代,积极投身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铜陵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暨第五届铜陵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历届铜陵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获选人员方可推荐参选“最美科技工作者”,各单位要特别注重推荐历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中长期奋战科研一线人员;公务员及近两届“铜陵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获选人员不参加评选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
(二)推荐名额
1.2023年铜陵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拟评选10名左右。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原则上不超过1名;市教育、卫健、农业系统推荐本系统“最美科技工作者”原则上不超过2名,各县区科协、铜陵经开区科协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原则上不超过3名(含辖区内企业科技工作者)。
2.第五届铜陵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拟评选30名左右。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等院校、有关单位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各县区科协和铜陵经开区科协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名,企业科协原则上推荐名额为1名。推荐人选要侧重在科学研究及技术革新、技术成果转化创造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科学普及等方面有丰硕成果的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最美科技工作者
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 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科技前沿,在科学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生产实际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革新技术工艺,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 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任行政职务者)。
(二)优秀科技工作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3.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创新工艺、技术或转化科技成果,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4.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5.在科普教育和科技咨询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6.在卫生医疗和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7.在其他科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规范程序
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产生推荐人选。各推荐单位应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在本学会、本县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工作者要品德高尚、业绩突出,确保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个领域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四)推荐时间和材料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含2寸照片)报送2023年铜陵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暨第五届铜陵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含组织公示情况),《铜陵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铜陵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推荐表中所获奖项要具体到奖项名称、等级和获奖时间。推荐材料不涉及保密内容。
四、评审与表彰
(一)由市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组建成立2023年铜陵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暨第五届铜陵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络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
(二)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初审意见。评委会对初审后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出具评审意见,评出拟表彰人员。评审坚持重工作实绩、重现实表现、重社会公认的原则。
(三)公示。将评审产生的拟表彰人选通过铜陵市科协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实名异议并调查属实的取消获奖拟定人参选资格,不再额外补选。
(四)表彰。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授予“铜陵市最美科技工作者”“铜陵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获得者参选安徽省“最美科技工作者”。
五、联系方式
2023年铜陵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暨第五届铜陵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学会部)
联 系 人:孙子擘 朱 琳
联系电话:0562-2833084
电子信箱:tlkxxhb@126.com